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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新体系

陈皮快讯 2020-11-21 11:33:34

  以优化营商环境和提高服务水平为着力点,海南不断改进不动产登记工作,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提高政府部门的诚信度,解决群众、企业不动产登记“中梗阻”问题,达到减时间、减材料、减环节的目标,在全国率先以省级名义出台《海南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办事指南》,实现全省统一办理时限,一套材料标准办理登记,规范政府服务行为,有效解决各市县登记审查标准不统一等问题,提高办事效率,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满意的服务。

  一、主要做法

  (一)分类梳理明确事项类型。对各不动产登记类型的事项类型予以明确,并按照压缩时限实际工作的要求,将办事内容划分为简易事项、一般事项、复杂事项。登记事项共57项,其中简易事项7项,办结时限为1个工作日;一般登记事项48项,办结时限为3个工作日(不含公告时间);复杂事项仅2项,为在建工程抵押8个工作日和非公证继承、受遗赠审核30个工作日。

  (二)着力解决收件模糊点。结合海南办理不动产登记实际,全部去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的兜底条款,将受理材料清单具体化明确化,解决市县在办理不动产登记中形成的“视觉盲区”。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要求提供“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经函询省税务主管部门之后,明确此类登记业务提供的是契税完税凭证。

  (三)搭建全登记类型业务框架。海南对“林木所有权”概念进行解析和套合,梳理出承包林地的经营权及地上森林林木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的登记类型,有效填补了国家层面关于林权登记内容的空白;同时将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纳入海域使用权的登记框架,搭建起全登记类型框架,将《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原有的52种登记类型,扩展到57种登记类型,形成完整的不动产登记类型体系。

  二、实践效果

  (一)实现全域统一登记模式,打破行政区划影响。严格控制地方增加要件,去除多余的无法律法规规定的要件,统一了全省不动产登记的收件材料清单和审查标准,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全省营商环境,避免因地方办理不动产登记时收件材料不一、审查标准不一,造成不同市县办理效率和质量有差别。

  (二)明确办理材料,增强群众企业获得感。去除不动产登记收件材料模糊点,有效落实“一次性告知”,避免办事人员因材料不明确多次“往返跑、来回跑”的情况,真正实现“让群众少跑路”。

  (三)转变审查模式,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转变不动产登记机构因“审慎原则”导致的审查底线不明的理念,倒逼不动产登记机构以统一收件标准进行审查,真正把准“合理审慎”的脉络,主动优化登记流程,有效提高工作效率。

  (四)促进信息平台优化,形成聚集效应。对登记平台的林权登记办理流程和系统模块进行重新优化,有利于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优化,提升不动产登记信息化水平。全省一套办理材料,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在一套材料的基础上,也着手优化自身的办理平台,朝省级平台模式靠拢,实现“全省一盘棋,全岛同城化”的聚集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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