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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出台33条举措促VR产业发展,注册成立VR企业最高奖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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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6 09:51:24 阅读数:165667
对于首次入选的江西省独角兽企业、潜在独角兽企业、种子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潜在瞪羚企业分别给予4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

      刚刚结束的2019世界VR产业大会,“VR+5G”开启感知新时代,受到世界瞩目。24日,记者从政府部门获悉,为进一步推动江西省虚拟现实产业高质量发展,着力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加快打造虚拟现实产业“江西高地”,江西省出台了《进一步加快虚拟现实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从鼓励企业发展壮大、鼓励加强技术创新等七个方面提出了33条举措。

    【鼓励发展】

      新注册成立VR企业享一次性奖励

      鼓励企业发展壮大。我省提出,鼓励新创办企业,对2018年10月1日后在我省新注册成立并实缴注册资本金100万元(含)-500万元的虚拟现实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于实缴注册资本金500万元(含)-10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于实缴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鼓励企业上台阶。对产值首次超过1000万元(含)、3000万元(含)、5000万元(含)的虚拟现实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首次超过1亿元(含)、3亿元(含)、5亿元(含),且实缴税收超过1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支持企业兼并重组。对并购境外或省外科技型企业的,分别按并购交易金额的10%和5%,给予一次性补助,最多不超过1000万元。

      支持培育特色企业。大力培育和招引虚拟现实独角兽企业和瞪羚企业,对于首次入选的江西省独角兽企业、潜在独角兽企业、种子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潜在瞪羚企业分别给予4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各设区市政府给予相应配套奖励。

    【技术创新】

      获得国家科技奖项最高奖励100万

      江西省鼓励加强技术创新。鼓励科技人才以专利、技术、知识等投资入股并参与分配,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占股比例由双方商定。对省内高校(含民办高校,下同)、创新中心在赣实施转移转化的科技成果,按其技术合同成交并实际到账额(依据转账凭证)由所在地政府给予补助,单项成果最高补助100万元。

      支持企业申请发明专利。对虚拟现实企业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奖励5000元;获得的首件授权国内发明专利的,另一次性奖励3000元;获得美国、欧盟、英国、日本、韩国发明专利授权的,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企业(第一专利权人)首次累计拥有国内外有效发明专利20件、50件、100件以上的,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50万元。

      支持企业申报国家和省科技奖项。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和二等奖的创新团队,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获得省科技进步奖、省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和二等奖的创新团队,由所在地政府给予配套奖励。

      支持创建国家级创新中心。每年拿出50万元支持省级虚拟现实创新中心建设,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一次性奖补500万元;对筹建国家级虚拟现实创新中心的公司载体,按其新增研发仪器设备实际投资额的20%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应用推广】

      在公众密集区域部署VR设备有补助

      加快虚拟现实应用推广方面,支持首台(套)虚拟现实装备。对企业试制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装备产品,按不超过市场销售价格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支持行业应用试点示范。鼓励探索虚拟现实在政务服务和商事服务中的应用,加强虚拟现实与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有机融合,深化虚拟现实技术在智慧城市建设中的参与程度。鼓励在教育、医疗、养老、文化、旅游、工业、警务、军民融合等领域开展虚拟现实试点示范应用,选择30个以上虚拟现实应用项目予以支持,由所在设区市给予资金支持,省级按规定给予配套支持。

      支持采购科研设备。支持省内高校、实验室等创新平台采购虚拟现实设备用于教学、科研用途,给予年度设备采购额20%的比例、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支持,鼓励在同等条件下采购通过招商引资落户江西的虚拟现实生产企业设备。鼓励工业、建筑、医疗等领域企业采购虚拟现实设备用于研发设计、检测维护、操作培训等提高生产效率,给予年度设备总投资20%的比例、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资金支持。

      加大技术产品推广力度。对于企业在全省公众密集区域(机场、火车站、商业综合体、高校、影院、体育场馆等)部署虚拟现实体验设备,进行公益性展示或免费体验的,由所在地政府给予设备采购额一定比例的补助。

    【招商引资】

      虚拟现实招商项目最高补助1000万

      江西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支持企业加大投资力度,对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或年纳税总额500万元以上的虚拟现实招商项目(包括现有企业增加投资、企业并购增加投资),按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给予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企业购置先进设备,实施科技研发和技术升级。

      支持企业设备制造项目。与虚拟现实直接关联的设备制造项目,实际设备投入1000万元以上、建设期在2年以内、已完成投资30%以上的,按照实际完成投资总额的20%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人才培养】

      省内高校开设VR专业最高奖200万

      加快培养专业人才方面,我省提出,加快开设虚拟现实本专科专业。鼓励省内高校开设虚拟现实本专科专业,对开设虚拟现实专业或在相关本科专业下设置虚拟现实方向专业的省内高校,经省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给予最高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支持虚拟现实人才培养,鼓励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和培训机构等人才培训平台,以就业为导向开展“订单式”培养。

      支持引进高端人才及专项培训项目。支持引进“候鸟型”“假日型”虚拟现实领域专家,根据引进的符合高端人才认定标准的专家数量,按规定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用于专家引进工作。

支持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对掌握先进虚拟现实产业技术、取得突出创新成果或良好成果转化业绩、引领虚拟现实产业发展、产生明显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团队给予资金支持。

    【资金扶持】

      设立规模10亿元的天使投资基金

      加强投融资政策扶持方面,对符合条件的虚拟现实企业落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支持推动企业上市,自2018年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每新增一家省内虚拟现实上市公司,由省财政对企业注册地所在设区市政府(含赣江新区管委会)给予500万元的奖励;在境外资本市场每新增一家省内虚拟现实上市公司,由省财政按照实际融资金额的2%,给予企业注册地所在设区市政府(含赣江新区管委会)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在境内重组上市(借壳)并完成注册地回迁的虚拟现实企业,参照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奖励政策执行。各设区市政府(含赣江新区管委会)应将奖励资金专项用于推动企业上市工作。

      设立产业发展基金。联合社会资本设立规模10亿元的天使投资基金,专项用于虚拟现实产业孵化和投资发展,并力争通过该基金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本设立虚拟现实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及虚拟现实产业平台建设基金,用于虚拟现实企业的创业风险投资及虚拟现实产业园区的建设投资。

    【公共服务】

      建立和完善虚拟现实公共服务平台

      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方面,建立和完善虚拟现实技术攻关、成果转化、测试推广、信息交流、创新孵化、认证认可等公共服务平台,鼓励第三方服务机构发展。

      对虚拟现实产业发展所需合理用地,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优先保障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依法做好用地保障和服务工作。

      构建标准规范体系,鼓励企业参与标准制定工作,对虚拟现实在教育、医疗、文化、旅游、工业等领域的应用依法制定产品安全和健康等标准。

      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充分整合资源,加强宣传报道,强化协调服务和要素保障,推动构建集规模化创新、投资、孵化和经营为一体的虚拟现实生态系统。(文章来源:《南昌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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