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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3年“赣州银行杯”江西省女性创业创新大赛的预通知

陈皮网
2023-08-08 10:24:48 阅读数:159811
深入推进“创业创新巾帼行动”,培养女性创新意识和创业精神,培育女性创业创新优秀项目。培树优秀女性创业创新人才,探索女性人才创业创新服务模式,吸引省内外女性人才在赣、回赣、来赣投资创业,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江西篇章贡献巾帼力量。

各设区市妇联:


为进一步引领全省广大妇女在打造“三大高地”、实施“五大战略”中奋勇争先,扎实深入推进“创业创新巾帼行动”,进一步提升我省女性创业创新水平,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氛围,展现巾帼创业创新力量,用心用情为创业女性提供帮助、解决困难,省妇联拟在赣州举办2023年“赣州银行杯”江西省女性创业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深入推进“创业创新巾帼行动”,培养女性创新意识和创业精神,培育女性创业创新优秀项目。培树优秀女性创业创新人才,探索女性人才创业创新服务模式,吸引省内外女性人才在赣、回赣、来赣投资创业,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江西篇章贡献巾帼力量。


二、大赛主题


巾帼创业 圆梦赣鄱(初定)


三、大赛时间、地点


2023年8月-11月在赣州市举行


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江西省妇女联合会、赣州市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各设区市妇女联合会


承办单位:赣州市妇女联合会、南康区人民政府、赣州银行


支持单位:天道创服(海南)网络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五、参赛对象


全省年满16岁的各类创新创业群体均可报名参赛;重点鼓励高层次女性人才、高校和技工院校女学生(毕业生)、去产能和因管控而转岗的女职工、返乡女农民、女性残疾人等女性创业者参赛。


六、大赛组别


1.初创组:未工商注册或工商注册时间不超过1年(2022年7月3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有创业意愿尚未注册企业的女性群体均可参赛。参赛项目的技术、产品、经营均属于同一参赛主体,需为原创性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主创者须为女性。


2.成长组:工商注册时间1年以上不超过10年(2013年7月31日至2023年7月31日),符合国家划型标准且2022年销售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非上市中小微企业(在新三板挂牌的可以参赛)。参赛项目的技术、产品、经营均属于同一参赛主体,需为原创性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创始人为女性创业者或合伙人至少有一名女性。


3.省外组:江西省外工商注册时间1年以上不超过10年(2013年7月31日至2023年7月31日),符合国家划型标准且2022年销售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非上市中小微企业(在新三板挂牌的可以参赛)。参赛项目的技术、产品、经营均属于同一参赛主体,需为原创性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创始人为女性创业者或合伙人至少有一名女性。


七、报名条件


1.以江西省为主体,面向全国征集参赛项目。


2.路演人员必须为项目(团队)负责人(仅限女性)。


3.初创组参赛选手可以是企业创始人、联合创始人或股东、创业团队负责人,但应为女性,且在江西省创业或有意向在江西省创业。


4.成长组参赛选手可以是企业创始人、联合创始人或股东,但应为女性。


5.省外组参赛选手可以是企业创始人、联合创始人或股东,但应为女性。


6.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且为非上市企业。


7.吸纳妇女就业或促进妇女创业人数多,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作用显著的参赛项目优先。


8.参赛项目创新性强,具有成长性和投资价值。


9.参赛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合法。参赛项目团队须承诺所拥有知识产权归属或来源正当合法,严禁抄袭或剽窃。若涉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纠纷问题,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已获奖的将收回相关奖励。


10.鼓励和欢迎决赛获得名次的未在江西省注册的参赛团队,赛后在江西省完成工商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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