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皮网12月26日讯 昨日,江苏省发布消息称,自2020年12月30日起将启用“江苏省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系统” (简称江苏冷链),以实现对进口冷藏冷冻禽类、畜类、水产品的追溯管理。
据了解,“江苏冷链”实行首站赋码制,经口岸或者其他省份进入我省的进口冷链食品,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需通过“江苏冷链”进行首站赋码,采集包含上一级进口商名称、原产国、批次、检验检疫、核酸检测结果及消毒证明等主要信息,由系统按规则生成“物品+主体”的电子追溯码和出入库凭证,通过电子追溯码和出入库凭证,实现进口冷链食品在生产经营者之间的流转。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应按照“江苏冷链”管理要求,确保上传数据真实有效、完整准确。对没有检验检疫单、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和“江苏冷链”追溯电子信息的进口冷藏冷冻食品,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不采购、不销售、不使用。(吴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