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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新增第二十四条

陈皮网
2020-12-04 16:48:39 阅读数:170156
经过本次修订后,新增了第二十四条,即买卖、申购、赎回跟踪标的指数成份证券仅包括证券交易所上市债券的交易所交易基金的基金份额时,应当遵守的规定包括:当日买入的基金份额,同日可卖出或赎回等

陈皮网12月4日讯 上海证券交易所今日发布消息,为明确跨银行间市场债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的交易和申购赎回机制,上交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有关条款进行了修订。
据悉,《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经过本次修订后,新增了第二十四条,即买卖、申购、赎回跟踪标的指数成份证券仅包括证券交易所上市债券的交易所交易基金的基金份额时,应当遵守的规定包括:当日买入的基金份额,同日可卖出或赎回等。(李经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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